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院内文件

安阳市农业科学院车辆管理办法

日期:2019-03-12 来源:安阳市农业科学院

为进一步加强我院车辆管理,提高车辆的安全保障能力,节约车辆费用开支,更好地为我院各项事业发展服务,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,结合我院实际,制定本办法。

  一、本制度适用于由院办公室负责管理的公务车辆。

  二、用车管理

1.用车实行统一调配。市内公务由办公室主任负责调配;省内公务1天内或本市下乡2天内需报主管院长批准;省内公务2天以上(含2天)或出省公务须由院长批准。公务用车需填写派车单(附件1),办公室主任见签批予以调配车辆。

2.减少公务用车长途行驶。到外地办理公务,除特殊情况外,应当尽量乘用公共交通工具。

  3.严格执行回单位停放和节假日封存制度,严禁公车私用。

  三、加油管理

  1.车辆实行统一加油。设总加油卡一张,为每车提供副加油卡一张(加油卡定车定油品),由办公室专人管理,并及时准确填写车辆加油登记表(附件2)。

  2.市内加油凭加油卡到指定加油站加油,严禁用现金加油;出市需在异地加油应使用加油卡或公务卡,若无特殊情况,不得使用现金加油。

  3.公务用车油耗、运行费用实行单车核算,每月汇总。

  四、车辆维修

1.车辆日常保养和维修需报请主管院长批准;车辆因公外出,原则上不在异地维修,特殊情况必须维修,须报请主管院长批准。车辆维修需填写修车申请单(附件3)。

2.故障急修车辆事先报告,事后及时补办有关审批手续。未经同意擅自修理产生的一切费用单位不予报销。

  五、驾驶员职责

1驾驶人员应持有与所驾驶车辆相符的《机动车驾驶证》,并认真学习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法》,自觉参加安全学习。

2严格遵守交通规则,服从交通管理人员的检查、指挥。

3驾驶人员要随时保证车况良好、车容整洁,安全完成出车任务。

4驾驶人员禁止私自将车辆借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。

不提倡私车用于公务出差,确因交通不便需自驾车前往的(自驾车辆必须有第三责任险,没有第三责任险坚决不允许用于公务出差),所发生费用每辆车按照1.2/公里限额给予报销(按照官方公布的常驻地至县城的里程计算),报销凭证为过路费、加油费(所报销的票据应与出差地点一致、加油费票据日期为出差前一天至出差结束日)。报销时需提供《安阳市农业科学院自驾车出差报销审批表》(附件4),对由于自驾车所引起的安全问题,由出差人个人承担。

  七、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

 

附件1

安阳市农业科学院公车派车单

申请人


申请部门


需车时间

     月  日  

司    


用车事由


办公室签字


领导签字


附件2

安阳市农业科学院公务用车加油表

日期

车号

公里数

金额

司机签字

备注













附件3

安阳市农业科学院修车申请单

车辆牌照


申请人


故障原因


申请日期


送修日期


预计费用


车辆管理人意见


办公室主任意见


主管领导意见


备注


附件4

安阳市农业科学院自驾车出差报销审批表

 

出差人


工作单位及职务(职称)


出差地点


出差事由


出差行程

 月 日至  月  日

出差地点

          至

 月 日至  月  日

出差地点

          至

公里数


证明人

(课题内或科室人员)

签字

审批人

(课题主持人或科室领导)

签字

分管领导

 

签字

 

日期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