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进一步加强我院车辆管理,提高车辆的安全保障能力,节约车辆费用开支,更好地为我院各项事业发展服务,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,结合我院实际,制定本办法。
一、本制度适用于由院办公室负责管理的公务车辆。
二、用车管理
1.用车实行统一调配。市内公务由办公室主任负责调配;省内公务1天内或本市下乡2天内需报主管院长批准;省内公务2天以上(含2天)或出省公务须由院长批准。公务用车需填写派车单(附件1),办公室主任见签批予以调配车辆。
2.减少公务用车长途行驶。到外地办理公务,除特殊情况外,应当尽量乘用公共交通工具。
3.严格执行回单位停放和节假日封存制度,严禁公车私用。
三、加油管理
1.车辆实行统一加油。设总加油卡一张,为每车提供副加油卡一张(加油卡定车定油品),由办公室专人管理,并及时准确填写车辆加油登记表(附件2)。
2.市内加油凭加油卡到指定加油站加油,严禁用现金加油;出市需在异地加油应使用加油卡或公务卡,若无特殊情况,不得使用现金加油。
3.公务用车油耗、运行费用实行单车核算,每月汇总。
四、车辆维修
1.车辆日常保养和维修需报请主管院长批准;车辆因公外出,原则上不在异地维修,特殊情况必须维修,须报请主管院长批准。车辆维修需填写修车申请单(附件3)。
2.故障急修车辆事先报告,事后及时补办有关审批手续。未经同意擅自修理产生的一切费用单位不予报销。
五、驾驶员职责
1.驾驶人员应持有与所驾驶车辆相符的《机动车驾驶证》,并认真学习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法》,自觉参加安全学习。
2.严格遵守交通规则,服从交通管理人员的检查、指挥。
3.驾驶人员要随时保证车况良好、车容整洁,安全完成出车任务。
4.驾驶人员禁止私自将车辆借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。
六、不提倡私车用于公务出差,确因交通不便需自驾车前往的(自驾车辆必须有第三责任险,没有第三责任险坚决不允许用于公务出差),所发生费用每辆车按照1.2元/公里限额给予报销(按照官方公布的常驻地至县城的里程计算),报销凭证为过路费、加油费(所报销的票据应与出差地点一致、加油费票据日期为出差前一天至出差结束日)。报销时需提供《安阳市农业科学院自驾车出差报销审批表》(附件4),对由于自驾车所引起的安全问题,由出差人个人承担。
七、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
附件1
安阳市农业科学院公车派车单
申请人 | 申请部门 | ||
需车时间 | 年 月 日 时 | 司 机 | |
用车事由 | |||
办公室签字 | 领导签字 |
附件2
安阳市农业科学院公务用车加油表
日期 | 车号 | 公里数 | 金额 | 司机签字 | 备注 |
附件3
安阳市农业科学院修车申请单
车辆牌照 | 申请人 | ||||
故障原因 | |||||
申请日期 | 送修日期 | 预计费用 | |||
车辆管理人意见 | 办公室主任意见 | ||||
主管领导意见 | |||||
备注 |
附件4
安阳市农业科学院自驾车出差报销审批表
出差人 | 工作单位及职务(职称) | ||
出差地点 | 出差事由 | ||
出差行程 | 自 月 日至 月 日 | 出差地点 | 自 至 |
自 月 日至 月 日 | 出差地点 | 自 至 | |
公里数 | |||
证明人 (课题内或科室人员) | 签字: | 审批人 (课题主持人或科室领导) | 签字: |
分管领导 |
签字:
日期: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