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切实推进我院政务公开,增强院务工作的透明度,落实职工的参与权、知情权、监督权,使我院各项重大事项决策更加科学化、民主化、规范化,促进我院各项工作持续健康发展,特制定安阳市农业科学院重大事项通报制度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通报的重大事项
(一)我院发展规划、年度工作目标以及完成情况。
(二)重大在建工程项目建设进展情况。
(三)出台的关乎全院发展的重要措施和政策、院务会和院党委会决定的重要事项。
(四)省和有关部委主要领导、市领导来院视察及对我院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等。
(五)举办的重大活动、签署的重要战略协议等情况。
(六)发生的重大突发事件、重要疫情、重大自然灾害以及应对措施。
(七)广大干部职工普遍反映比较集中的热点、难点问题的处理情况。涉及全院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的执行情况。
(八)其他需要通报的事项。
(九)上述事项中涉密事项除外。
二、 通报的时间和形式
(一)定期或不定期进行通报。一般每季度通报一次,也可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进行通报。突发事件即时通报。
(二)采取召开专门会议、发文、简报、公告栏、信息、院网站等形式予以公布。
三、通报的程序
(一)根据重大事项的性质、内容等情况,由院务会决定通报事项和通报范围。具体由相关部门负责准备通报文稿和材料,并受院委托进行通报。
(二)所通报的重大事项采取自上而下逐级通报程序。院属各部门向院里进行通报,由院负责向单位内部职工(含离退休职工)通报。
四、要求
1、重大事项通报制度是院务公开的重点内容,各部门负责人应提高认识,紧密协作,严格遵守此制度,不断提高管理与服务水平。
2、重大事项通报后,院分管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要深入群众,听取意见和反映,及时向院务会作出反馈汇报,以利于改进工作思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