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院内文件

安阳市农业科学院党员干部作风建设“十不准”

日期:2019-03-12 来源:安阳市农业科学院

 一、不准上下班迟到、早退、旷工或不遵守请销假制度。

  二、不准工作时间擅离职守、办私事和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。

  三、不准在办公场所从事上网聊天、玩游戏、购物、炒股等一切与工作无关的活动。

  四、不准用公款相互吃请、送节礼,或用公款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非公务活动费用。

  五、不准借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收敛钱财。

  六、不准工作日中午饮酒,任何时间不得酗酒。

  七、不准无故缺席院内召开的会议或组织的活动,在工作中回避矛盾,推诿扯皮,推卸责任,不履行职责。

  八、不准利用职务之便为本人、配偶、子女及其亲属谋取不正当利益。

  九、不准利用网络等任何传媒手段造谣、信谣、传谣,传播各种小道消息和发表有违党纪国法的言论。

  十、不准组织、参与或支持封建迷信、伪科学、反科学等活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