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进一步规范办公用品的采购和管理工作,节约开支,特制定本制度。
一、本制度所称办公用品指我院各部门日常工作所需的办公设备、文印耗材、办公家具等。
二、办公用品采购实行计划审批。各部门所需办公用品,由部门负责人每半年填报购买申请表,经分管院长、院长批准后,进行统一采购。
三、办公用品实行统一采购。办公用品的采购由办公室统一负责,专人管理,不得自行采购。
四、办公用品实行建账管理。采购的物品,经清点验收后,由办公室会同财务科建立台账。固定资产购置需办理政府采购相关手续,购置发票须经使用人签字确认,各部门或个人负责管理的固定资产要妥善保管,防止丢失、损坏,工作变动时要及时办理移交手续。
五、办公用品由办公室统一发放。各部门领取办公用品实行签名登记制度。
六、办公室负责办公用品的维护和报废统计;财务科按照市财政局相关规定,负责固定资产的报废处置。
七、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。
附件:
1、办公用品领取表
2、办公用品需购单
附件1
办公用品领取表
名称 | 数量 | 单价 | 部门 | 领用人 |
注:此表一式两份,办公室、财务科各存一份。 采购日期: 年 月 日
附件2
办公用品需购单
部门: 年 月 日
物品名称 | 单位 | 数量 | 单 价 | 金 额 | 用 途 |
说 明 | 1、需千元以上物品时,应提前两周内填写需购单,并交采购中心; 2、根据本部门实际填写需购量; 3、本需购单一式两联,不得涂改。 |
主管院领导: 办公室主任: 请购人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