欢迎访问安阳市农科院官网!
院内文件

安阳市农业科学院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安农科〔2015〕7号

日期:2019-03-12 来源:安阳市农业科学院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安农科〔2015〕7号

为进一步规范办公用品的采购和管理工作,节约开支,特制定本制度。

一、本制度所称办公用品指我院各部门日常工作所需的办公设备、文印耗材、办公家具等。

二、办公用品采购实行计划审批。各部门所需办公用品,由部门负责人每半年填报购买申请表,经分管院长、院长批准后,进行统一采购。

三、办公用品实行统一采购。办公用品的采购由办公室统一负责,专人管理,不得自行采购。

四、办公用品实行建账管理。采购的物品,经清点验收后,由办公室会同财务科建立台账。固定资产购置需办理政府采购相关手续,购置发票须经使用人签字确认,各部门或个人负责管理的固定资产要妥善保管,防止丢失、损坏,工作变动时要及时办理移交手续。

五、办公用品由办公室统一发放。各部门领取办公用品实行签名登记制度。

六、办公室负责办公用品的维护和报废统计;财务科按照市财政局相关规定,负责固定资产的报废处置。

七、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。

 

 

附件:

1、办公用品领取表

2、办公用品需购单

 

附件1

办公用品领取表

名称

数量

单价

部门

领用人






注:此表一式两份,办公室、财务科各存一份。        采购日期:       

 

 

附件2

办公用品需购单

部门: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             年  月  日

物品名称

单位

数量

单 价

金 额

用  途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说  明

1、需千元以上物品时,应提前两周内填写需购单,并交采购中心;

2、根据本部门实际填写需购量;

3、本需购单一式两联,不得涂改。

 主管院领导:          办公室主任:           请购人: